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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国家“情书”送达,商会助企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

发布时间:2025-05-20

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似国家对民营经济的一场深情告白,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希望与机遇。为助力会员企业精准把握这部新法的精髓,当天下午,镇江南通商会举办第三期“法律大讲堂”专题讲座活动,近30名会员积极参与,共同开启《民营经济促进法》解读之旅。

本次讲座特邀商会会员、大成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仲海青担任主讲。仲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会员们深入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

她从法律实施的意义讲起,《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定海神针”,该法为民营企业营造了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在阐述法律构架要素和重点内容时,仲律师将格式化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让会员们对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创新发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有了清晰的认识。

此外,仲律师还独具匠心地将《民营经济促进法》与《公司法》以及6月即将施行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进行关联解读,为会员们构建起一个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助力企业在复杂多变的法律环境中稳健前行。

互动交流,精准破解企业难题。轮值会长冒兴业提出了一人公司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后,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点。仲律师指出一人公司有其特殊性。首先,在财务方面,一定要做到账目清晰、独立,严格区分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避免财产混同,否则可能会面临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其次,在决策程序上,虽然一人公司决策相对灵活,但也要保留好决策的书面记录,以证明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另外,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审查对方的资质和信用,明确合同条款,避免因合同纠纷给公司带来损失。

副会长徐晓声公司的代表徐维娜提出了在执行法律条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仲律师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律规定,避免因误解法律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会员陆泓霖提出了公司内大小股东纠纷的问题,仲律师指出保护小股东权益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和《公司法》的重要立法目的之一。根据法律规定,小股东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如知情权、表决权、分红权等。如果大股东侵犯了小股东的权益,小股东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本次学习活动,会员们收获颇丰。大家都认识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民营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下,这部法律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同时也对企业依法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会后续还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交流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行业精英为会员企业解读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分享实践经验,帮助会员企业深化学习理解《民营经济促进法》,切实将法律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